和顺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或“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王义、陆猷
(三)培训时间:2024年4月10日
(四)培训地点:腾讯会议远程培训
(五)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
(六)培训内容:证监会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关于加强上市公司监管的意见等相关内容及警示案例。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和顺科技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东兴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培训对象对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减持规定、现金分红、市值管理等有了更为明确的认识,加强理解作为上市公司管理人员在
公司信息披露、规范运作等方面所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此次培训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义 陆 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