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19  和顺科技(301237)公司公告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和顺科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关于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56.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33,8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15,725,065.9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074,934.1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92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及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1,807.49万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61,478.76万元,超募资金为40,328.73万元。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名称是否有项目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金额2023年度 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产基地建设项目43,623.3719,194.1038,577.1088.43%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7,855.392,907.126,505.9982.82%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10,000.00010,017.47[注]100.17%
超募资金40,328.7310,000.0010,000.0024.80%
合计101,807.4932,101.2265,100.56-

[注]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比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多17.47万元,原因系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一并投入该募投项目。

公司超募资金净额为40,328.73万元。2023年3月3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已经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公司2022年度对超募集金进行现金管理,截至2023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投资的相关产品尚有29,650.00万元未赎回。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均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4.80%。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于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说明及承诺

公司承诺如下:

(一)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二)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及审查意见

经审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将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4.8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基于上述核查事项,本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如下:

和顺科技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公司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生产经营的发展及经济效益的提升。公司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承诺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保荐机构提示,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综上,保荐机构对和顺科技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 义 陆 猷

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