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5-04-28  和顺科技(301237)公司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5日通过即时通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言松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表决事项:

1、 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25)。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

项目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该议案符合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方向,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目的正常实施,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该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超募资金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以建设碳纤维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2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