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3年度,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职能,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全体董事认真履职、勤勉尽责,有效地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公司运作。现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国际环境复杂严峻、全球经济复苏乏力,锂离子电池行业增速放缓且产能大量释放而导致行业竞争加剧,在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下行的背景下,公司产品销售价格和净利润整体下降。2023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718,330,054.47元,同比下降39.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66,422,427.89元,同比下降39.9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43,727,614.46元,同比下降42.54%。
公司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带来的挑战,紧紧围绕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总方针,在深化供应链合作、优化客户结构、稳步推进扩产项目、加强研发创新、持续提质增效等方面不断夯实主营业务,努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对公司相关事项做出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全体董事无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未提出异议。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8次董事会会议,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召开日期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1 | 2023年04月24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1、《2022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2、《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2022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4、《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7、《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关于拟续聘公司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9、《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0、《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额度的议案》; 11、《关于拟与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12、《<关于对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3、《<关于与关联财务公司开展非存款金融服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14、《关于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2 | 2023年04月26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临时)会议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
3 | 2023年05月30日 |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 | 1、《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4、《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4 | 2023年06月15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1、《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2、《关于选举产生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议案》; 3、《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总裁助理和财务总监的议案》; 5、《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6、《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7、《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5 | 2023年08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1、《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关于2023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4、《关于对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5、《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7、《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6 | 2023年09月11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 | 《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 |
7 | 2023年10月26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 | 1、《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
8 | 2023年12月23日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1、《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变更的议案》; 2、《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5、《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7、《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
案》;
8、《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议案》;
9、《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和授权,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的可持续发展。
(三)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5次会议,对公司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议并对外部审计工作进行督促,编写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提名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进行了审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进行了审议。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新能源行业面临的新情况及应对进行了专题调研。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对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审查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四)董事履职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能认真研究,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做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独立履行应尽的职责。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均出席历次董事会,严格审议各项议案并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不受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影响,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司的各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公司规范化治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及时修订相关公司制度,规范治理架构,以真实完整的信息披露、良好互动的投资者关系、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信经营,规范管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全体股东与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完善内控制度,优化公司治理
公司将根据发展目标和法律法规的最新要求,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公司制度及四梁八柱组织体系,加强内控建设,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不断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为公司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二)继续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提升信息披露工作的整体质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在资本市场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积极拓宽与投资者的沟通渠道,充分利用股东大会、投资者交流会、电话热线、互动易等多样渠道和方式,与投资者保持紧密互动。通过积极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升投资者对公司运营和战略的认知与认同。
(三)确保经营管理有序开展,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积极发挥在公司治理中的核
心作用,扎实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科学高效决策重大事项,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将特别注重人力资本和创新工作。高水平的人才积累是事业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人力资本支出不是耗费,而是最有效的增值投资,时间越长,增值回报越丰厚。创新是引领公司发展的第一动力;只有不断创新,才能在变化的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才能为客户提供更好的产品和服务。
总之,公司董事会在2024年将继续围绕公司发展战略与目标,确保经营管理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向着成为智能、安全、环境友好的世界一流化工新材料供应商的目标不断迈进。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