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专项说明
二〇二三年度
关于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专项说明
信会师报字[2024]第ZA10941号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计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4年4月23日出具了报告号为信会师报字[2024]第10938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瑞泰新材公司管理层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证监发〔2022〕4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编制了后附的瑞泰新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
编制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是瑞泰新材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将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我们审计瑞泰新材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审核的会计资料及已审计财务报表中披露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没有发现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
为了更好地理解瑞泰新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情况,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报告仅供瑞泰新材公司为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的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汇总表
专项说明 第3页
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江苏国泰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财务公司)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2023年期末余额 | 收取的利息 | 支付的利息、手续费 |
一、在国泰财务公司存款 | — | — | — | — | — | — |
二、向国泰财务公司借款 | — | — | — | — | — | — |
(一)短期借款 | — | — | — | — | — | — |
(二)长期借款 | — | — | — | — | — | — |
三、与国泰财务公司的其他金融业务 | — | — | — | — | — | — |
四、与国泰财务公司的其他业务 | — | — | — | — | — | — |
注:本汇总表汇总本公司合并口径相关交易信息。
本汇总表已于2024年4月23日获董事会批准。
公司负责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