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泰新材: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 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的通 知,江苏国泰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 股股票(股票代码:SZ301238)为 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 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 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541 号,以下简称“《无异议函 》”)。
根据《无异议函》,江苏国泰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面值不 超过13亿元人民币。《无异议函》有效期为自出具之日起12个月,在《无异议 函》有效期内,江苏国泰将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发行本次可交 换债券。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换股期内将 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债券交换为公司股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国泰及其一致行动人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2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70.91%。 江苏国泰发行本次可交换债券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六月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