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陈凌云)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
本人陈凌云,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相关制度和规定,本着严谨认真、勤勉尽责、诚实独立的原则,通过积极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谨慎审核公司提交的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以及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等方式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度,本人积极参与公司董事会,本着勤勉务实、诚信尽责的原则,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公司的配合下及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在对各表决事项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题进行了认真审议。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2022年度,公司共召开15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无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出席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6 | 6 | 0 | 0 | 否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与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就相关事项共同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发表时间 | 会议届次 | 发表独立意见事项 | 发表意见 |
2022年10月10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2022年10月17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尚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
2022年11月28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上海普瑞宝视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2022年12月12日 | 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广州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 | 同意 |
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无发表事前认可意见的情况。本人认为公司2022年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制度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2022年度,本人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各专委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相关事项予以核查,提出专业意见,切实履行了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会议时间 | 会议届次 | 审议议案 | 表决情况 |
2022年10月26日 | 第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关于公司<2022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同意 |
提名委员会:
2022年度,本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无召开提名委员会的情况。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2年度,本人通过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和沟通,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和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认真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五、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相关会议,持续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项事项均进行认真审议,会议召开前积极查阅、审核相关资料,会议召开时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相应信息披露程序,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维护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的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一直积极关注和学习上市公司及资本市场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其他工作情况
(一)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
(二)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情况。
(三)2022年度,本人无提议更换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四)2022年度,本人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情况。
以上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在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的汇报。2023年,本人将一如既往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陈凌云2023年4月25日
(此页无正文,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陈凌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