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17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该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长远发展规划。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计划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新建黑龙江普瑞眼科医院项目。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汤华东、CHEN PENGHUI
二〇二三年七月十七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