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8-30  普瑞眼科(301239)公司公告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参加了该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情况,不存在违规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经核查,除《2023年半年度报告》中“第六节 重要事项”之“十二、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之“2、重大担保”中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无其他担保事项。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不存在通过对外担保损害公司利益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未发生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担保事项已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相应程序,并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三、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经核查,报告期内,不存在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等情形。

四、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经审议,我们认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履行了公司决策的相关程序,有利于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和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凌云、汤华东、CHEN PENGHUI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九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