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瑞眼科”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于2023年12月19日对普瑞眼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本次培训的具体情况如下:
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 2023年12月19日 |
培训地点 | 现场培训 |
培训主题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案例分析培训 |
培训讲师 | 田卓玲、朱玉峰 |
参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实际控制人 |
一、培训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其他自律监管指引、有关细则、指引及备忘录,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内容制作了普瑞眼科持续督导培训材料。
二、培训效果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的人员均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通过本次培训,上市公司的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事项加深了理解和认识,有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规范
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了预期效果。
(本页无正文,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 ||||
田卓玲 | 朱玉峰 | |||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2023年12月29日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