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瑞眼科: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51.74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6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本次回购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3年11月27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最高成交价为95.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2.72元/股,成交金额为3,748,077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681,7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6%,最高成交价为
10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94元/股,成交金额为54,982,693.60元( 不含交易费用)。
3、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755,26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0%,最高成交价为
10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4.94元/股,成交金额为59,770,175.6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实际回购期间为2023年11月27日至2024年3月1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股份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数量及比例、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实施结果与已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本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议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五、股份回购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公司股份已实施完毕,累计回购755,267股,以截至2024年3月1日公司股本结构为基数,假设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占比 | 数量(股) | 占比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78,829,585 | 52.69% | 79,584,852 | 53.19%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70,789,463 | 47.31% | 70,034,196 | 46.81% |
三、股份总数 | 149,619,048 | 100.00% | 149,619,048 | 100.00% |
注:公司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情况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755,267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后续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36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安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成都普瑞眼科医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四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