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83号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30日,你公司披露《2023年度半年报》(以下简称半年报)以及《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公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变更公告)等公告。
1.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6,502.34万元,同比下滑78.51%,分季度看,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分别实现净利润6,474.44万元和27.91万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以下简称经营性现金流净额)为-11,028.39万元,同比下滑198.11%。
(1)半年报显示,“公司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主要受六氟磷酸锂业务影响”。请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说明公司业绩变动是否符合行业以及季度变化趋势。
(2)半年报显示,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大幅下滑“主要是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较上期增加所致”。请结合你公司购买产品或服务的类别、成本构成及其变化等情况,量化分析报告期经营性现金流净额大幅下滑的原因及合理性。
2.募集资金变更公告显示,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219,584.37万元,其中超募资金154,511.37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原募投项目“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暂未实施。根据市场环境、行业的发展趋势,结合公司未来发展布局,你公司拟终止募投项目“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将对应的募集资金20,680.00万元以及超募资金18,906.51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武穴宏源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本次拟变更涉及的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9.42%。
(1)募集资金变更公告指出,“随着生活条件的提升,卫生意识的加强,人与人之间的直接接触变得谨慎,疱疹等病毒的传染率大大降低,使该类抗病毒药物的市场需求处于低迷期,短期内没有回暖的迹象,预计该项目的经济效益难以达到预期”。
1)请结合你公司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中关于“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的实施背景、必要性以及可行性等论述,说明当前相关募投项目在实施背景、必要性以及可行性方面发生了哪些变化;并量化分析该募投项目的经济效益,说明“预计该项目的经济
效益难以达到预期”的依据。
2)请你公司结合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情况或权威行业研究等,说明做出“抗疱疹病毒药物市场需求处于低迷期”“短期内没有回暖迹象”判断的依据及合理性。
(2)募集资金变更公告显示,“武穴宏源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主要生产氯代碳酸乙烯酯、碳酸亚乙烯酯等锂电池材料及氟硅酸钠热解中试装置。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受新能源下游增速不及预期、产业链供需短期失衡、上游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等因素影响,六氟磷酸锂毛利大幅下降;同时,你公司锂电池材料产品毛利率为-7.42%,较上年同期降低57.48个百分点。
1)请以图表形式补充说明2020年以来六氟磷酸锂价格变动趋势、你公司锂电池材料相关产品的毛利率变化趋势,进一步说明“中游材料的供需矛盾依旧显著”的判断依据。
2)请说明“武穴宏源新能源材料项目(一期)”相关产品与公司目前锂电池材料业务是否属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与主营业务具有协同性。
3)募集资金变更公告显示,“经内部预测,项目实施后达产年均营业收入将实现159,825万元,年均净利润11,080.9万元(税前)”,请详细说明预期收益的测试过程、关键参数、相关重要假设及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
(3)请结合前述问题的分析,说明变更募投项目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关决策是否审慎。
请保荐机构对前述问题核查并发表意见。
3.你公司认为应说明的其他问题。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9月12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湖北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