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宏源药业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号)同意注册,宏源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257,200股,并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6,8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371,66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0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5,635,13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8.91%。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数量为2,885,53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72%,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6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3年9月20日锁定期满并上市流通。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网下发行部分釆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3年9月20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2,885,535股,占公司总股本0.72%。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5,274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限售股类型 | 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股数(股) | 限售股占总股本比例 |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数量(股) | 剩余限售股数量(股) |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 | 2,885,535 | 0.72% | 2,885,535 | 0 |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股) | 比例(%) | 增加(股) | 减少(股) | 数量(股)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 355,635,135 | 88.91 | - | 2,885,535 | 352,749,600 | 88.19 |
首发前限售股 | 2,885,535 | 0.72 | - | 2,885,535 | - | - |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 | 352,749,600 | 88.19 | - | - | 352,749,600 | 88.19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4,371,665 | 11.09 | 2,885,535 | - | 47,257,200 | 11.81 |
三、总股本 | 400,006,800 | 100.00 | - | - | 400,006,800 | 100.00 |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网下配售股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广化 肖继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