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4-18  宏源药业(301246)公司公告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药业”或者“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宏源药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及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号)同意注册,宏源药业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257,200股,并于2023年3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6,8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为44,371,66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1.09%,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355,635,13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88.91%。

(二)首次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股份变动情况

2023年9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2,885,535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0.72%。

2024年3月2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股份数量为111,763,314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7.94%。该批次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总股本为400,006,800股,其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148,501,464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37.12%,有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的股票数量为251,505,336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62.88%。

二、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形成至今,公司未发生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动的情况。

三、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部分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内容一致。公司提交首发上市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的股东徐慧承诺:

本人于公司本次申报前一年内取得的新增股票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宏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首发前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持有公司首发前限售股的上述股东在限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4月22日(星期一);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444,086股,占公司总股本0.11%;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户数为1户;

4、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类型为首发前限售股;

5、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序号股东名称所持限售条件股份总股数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数本次实际可上市流通股数备注
1徐慧444,086444,086444,086
合计444,086444,086444,086-

注: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的情形。股东徐慧系于公司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12个月内(自2020年5月29日至2021年6月21日)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大宗交易方式新增股份的股东。该股东已根据《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作出承诺,其于公司本次申报前一年内取得的新增股票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也不由宏源药业回购该部分股份。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大宗交易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根据该名股东提供的交易流水,以其最后一笔买入公司股票的日期2021年4月7日作为取得公司股份的日期。该股东所持公司股份的锁定期限以其所作出承诺期限与法定锁定期限(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孰晚计算,由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登记的原始股东股份锁定期限为整数月,徐慧承诺的限售期限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超过12个月,故按其承诺的限售期限进行限售,限售期登记为13个月。因此,该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将于2024年4月20日届满限售期。因2024年4月20日为非交易日,其限售股份实际上市流通时间为2024年4月22日。

五、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结构表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增减数量(+,-)(股)本次变动后
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251,505,33662.88-444,086251,061,25062.76%
其中:首发前限售股240,986,28660.25-444,086240,542,20060.13%
高管锁定股10,519,0502.63-10,519,0502.63%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148,501,46437.12444,086148,945,55037.24%
三、总股本400,006,800100.00-400,006,800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相应的股份锁定承诺;公司关于本次股

份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部分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谢广化 肖继明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