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源药业: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6年6月30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18号文《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25.7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62,860,000.00元,扣除与发行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67,016,253.37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95,843,746.63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3年3月14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管募集资金的使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14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13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2、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 时间 | 金额(万元) |
| 期初募集资金余额 | 22,515.75 |
| 加:本期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1,384.11 |
| 加:本期银行理财产品赎回 | 137,920.00 |
| 减:本期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总额 | 149,970.00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时间 | 金额(万元) |
| 减:本期投入到募投项目和超募项目的募集资金金额 | 2,925.79 |
| 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账户净额 | 8,924.07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公司制定了《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招股说明书或者募集说明书的承诺一致,不得随意改变募集资金投向,不得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董事长签批,项目实施单位执行。公司会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投入情况。
2、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23年3月21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9月业务已迁移至国联民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2023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3年9月18日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9,573.52万元投资建设新项目。根据上述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计划,2023年9月27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万密斋药业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同时将原部分超募资金账户进行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4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议案》同意:1、新开立新募集资金账户,将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募集资金账户(账号:5210000010120100458761)中的募集资金全部转移至新募集资金账户中,用于“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2、将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营业部开立的超募资金账户(账号:
5210000010120100460417)中的超募资金余额转至已开立的超募资金账户。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同时将原部分募集资金账户进行注销。
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截至2026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银行户名 | 账户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 1814074129200200376 | 46,072.25 | 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 8111501013401068834 | 4,307,023.58 | 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1501011501296821 | 78,022,493.61 | 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814074129200200252 | 82,506.27 | 超募账户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27902846310666 | 444,314.16 | 超募账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1501012401079874 | 418,095.71 | 超募账户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8111501013501136000 | 2,898,159.71 | 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 |
| 银行户名 | 账户名称 | 账号 | 金额(元) | 募集资金用途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 8111501013001136002 | 1,052,653.71 | 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 | 8111501013201136003 | 901,845.16 | 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湖北宏源化学科技有限公司 | 8111501013501136008 | 564,946.91 | 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湖北万密斋药业有限公司 | 8111501012101137215 | 502,640.85 | 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 |
| 合计 | 89,240,751.92 | |||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公司本报告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5、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
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6年6月30日,公司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详见下表: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37589期 | 20,000,000.00 | 2026/6/5 | 2026/9/7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37588期 | 60,000,000.00 | 2026/6/5 | 2026/9/7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60113期 | 150,000,000.00 | 2026/6/2 | 2027/6/2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 | 103,800,000.00 | 2026/05/19 | 2026/11/20 | 否 |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 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04期F款 |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317期H款 | 394,300,000.00 | 2026/5/26 | 2026/11/27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125期U款 | 113,700,000.00 | 2026/3/5 | 2027/3/5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中信银行单位大额存单250163期 | 120,000,000.00 | 2025/7/31 | 2026/7/31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招商银行点金系列看涨两层区间91天结构性存款 | 50,000,000.00 | 2026/4/13 | 2026/7/13 | 否 |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冈分行 | 定期存款12个月 | 36,700,000.00 | 2025/8/30 | 2026/8/30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35404期 | 30,000,000.00 | 2026/5/10 | 2026/8/10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125期Q款 | 160,600,000.00 | 2026/3/5 | 2026/9/8 | 否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罗田支行 | 中国工商银行挂钩汇率区间累计型法人人民币结构性存款产品专户型2026年第167期M款 | 58,600,000.00 | 2026/3/20 | 2026/9/21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 | 共赢智信利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 | 70,000,000.00 | 2026/05/10 | 2026/08/10 | 否 |
| 银行名称 | 产品类型 | 金额(元) | 起息日 | 到期日 | 是否赎回 |
| 青山支行 | A35403期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共赢智信黄金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35401期 | 102,000,000.00 | 2026/5/10 | 2026/8/10 | 否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青山支行 | 共赢智信汇率挂钩人民币结构性存款A35405期 | 30,000,000.00 | 2026/5/10 | 2026/8/10 | 否 |
| 合计 | 1,499,700,000.00 | ||||
6、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7、超募资金使用情况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154,511.3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余98,736.5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未使用,其中超募资金账户结余686.52万元,购买理财产品98,050.00万元。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9,573.52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
①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②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③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④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⑤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
根据公司2025年8月2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年9月15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8、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公司募投项目建设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9、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本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参见“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附表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8日
| 附表1: | ||||||||||
|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
| 2026年半年度 | ||||||||||
| 编制单位: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
| 募集资金总额 | 219,584.37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925.79 |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68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72,301.45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20,680.00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9.42%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 1、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验车间项目 | 否 | 15,393.00 | 15,393.00 | 72.57 | 8,487.63 | 55.14 | 2025年3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2、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 是 | 20,680.00 | 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是 | ||||
| 3、年产25亿片(粒)高端制剂车间项目 | 否 | 29,000.00 | 29,000.00 | 2027年3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4、武穴宏源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 | 否 | 0 | 20,680.00 | 2029年8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65,073.00 | 65,073.00 | 72.57 | 8,487.63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 1、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 | 否 | 5,411.00 | 5,411.00 | 2,498.27 | 46.17 | 2027年9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2、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 | 否 | 6,901.00 | 6,901.00 | 2.00 | 6845.02 | 99.19 | 2025年3月18日 | -174.19 | 否 | 否 |
| 3、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 | 否 | 8,610.23 | 8,610.23 | 254.00 | 5,542.37 | 64.37 | 2025年3月18日 | -100.80 | 否 | 否 |
| 4、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 否 | 13,805.00 | 13,805.00 | 13,798.57 | 99.95 | 2027年12月31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5、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 | 否 | 14,846.29 | 14,846.29 | 2597.22 | 5,129.59 | 34.55 | 2027年9月18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6、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30,0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7、尚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74,937.85 | 74,937.85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154,511.37 | 154,511.37 | 2,853.22 | 63,813.82 | -274.99 |
| 合计 | - | 219,584.37 | 219,584.37 | 2,925.79 | 72,301.45 | -274.99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 | 1、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174.19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为①目前产品品种单一,导致咪唑产品承担的公共费用较多;②产品的实际售价未能达到预先设定的目标价位。2、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本报告期实现效益为-100.80万元,未达到预期效益,主要原因为①报告期内钠离子电池市场推广不及预期,导致市场价格不及预期,②市场不及预期导致未能满负荷生产,生产成本较高。 |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终止“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并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20,680.00万元(不含利息收入)投资建设新项目“武穴宏源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 |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154,511.37万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尚余98,736.52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支出净额)未使用,其中超募资金账户结余686.52万元,购买理财产品98,050.00万元。2、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3、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2023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8日召开了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分别审议通过 | |||||||
| 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合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9,573.52万元投资建设以下项目:①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目;②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生物建设项目;③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建设项目;④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一期);⑤万密斋制剂项目(一期)。5、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6、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7、2025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20,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1、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2、2024年3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4年4月1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3、2025年3月12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4、2026年3月1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和进行现金管理,并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
附表2
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编制单位: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改变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改变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本报告期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武穴宏源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 | 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 | 20,680.00 | 2029年8月20日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
| 合计 | - | 20,680.00 | - | - | - | - | - | ||
| 改变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6年5月20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募投项目“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将该项目未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武穴宏源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公司“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立项阶段,已结合彼时的技术储备、生产能力、产品竞争力、经营规模、销售体系及长期业务规划等核心要素,开展了全面且严谨的可行性论证。该募投项目紧扣公司主营业务布局,不会使现有主营业务与经营模式产生变更。项目若能顺利达产,将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品种,完善以鸟嘌呤为核心的洛韦系列抗病毒药物上下游产业链,推动公司实现从基础化工原料到医药中间体、原料药乃至医药制剂的全产业链一体化发展,进而提升公司综合业务实力与盈利水平,助力主营业务深化拓展,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自2023年3月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持续密切关注医药行业整体环境变化及自身业务发展态势,审慎推进“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落地。受近年来仿制药市场景气度持续低迷影响,该项目一直未予实施。 | ||||||||
| 2025年3月,公司基于行业现状及自身发展需求,对该项目进行了重新论证。在不改变项目投资内容、总额及实施主体的前提下,将项目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7年3月20日。然而,截至2026年4月,公司预判短期内行业复苏动力仍然不足。结合当前自身业务发展阶段、业务结构及长期战略规划,经审慎分析研究后认为,若继续按原计划推进“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其经济效益将难以达到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预期水平。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核心利益,经公司管理层审慎评估与综合考量,现决定终止“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体项目”的建设,并将该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用于新项目“武穴宏源锂电新能源材料一体化项目”的投资建设。本次调整是公司基于市场环境变化及自身发展战略做出的合理决策,旨在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长期盈利能力与市场竞争力。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改变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