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和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基于实事求是和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我们认为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违规存放或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和检查,现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说明和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3年6月30日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对外担保风险控制制度,公司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要求,严格执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对相关风险实现有效预防和控制。(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刘桂雄 卢树华 赵汉根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