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对拟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并对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经审阅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彭和平先生、卢树华先生、赵汉根先生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认为上述人员具备行使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权相应的任职条件、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要求和独立性要求。不存在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提名彭和平先生、卢树华先生、赵汉根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此页无正文,为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审核意见的签字页)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赵汉根 孙 超 刘桂雄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