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创智能: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份回购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4年2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股份,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22.50元/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0)。
二、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以及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的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38,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15%,回购成交的最高价为12.80元/股,最低价为12.3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997,395.00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内容相符。
三、其他事项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数量以及集中竞价交易价格、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票: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杰创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