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高: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并由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5亿元的担保, 同意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上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等,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签订了《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编号:HETO22300001820240800000024)。为了确保此项借款的顺利履行,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惠州威尔高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威尔高”)于近日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ETO22300001820240800000024BZ03), 约定惠州威尔高为公司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分行签订的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1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保证。
本次提供的担保在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事项全资子公司惠州威尔高已履行了内部审批程序。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年4月7日
3、注册地址: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1号
4、法定代表人:邓艳群
5、注册资本金:13,462.176 万人民币
6、经营范围:电子产品生产、销售;双面及多层印刷线路板、LED节能灯:
线路板、机器设备、原材料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7、与公司的关系:惠州威尔高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8、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惠州威尔高 100%股权。
9、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6月 30日 (未审计) | 2023年12月 31日 (已审计) |
资产总额 | 2,117,688,002.21 | 1,961,338,385.73 |
负债总额 | 670,335,556.72 | 523,246,224.53 |
净资产 | 1,447,352,445.49 | 1,438,092,161.20 |
项目 | 2024 年 1月-6月 (未审计) | 2023 年1月-12月 (已审计) |
营业收入 | 450,434,922.22 | 822,690,486.20 |
利润总额 | 42,826,235.74 | 100,760.128.13 |
净利润 | 38,206,512.68 | 90,164.400.79 |
10、经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担保方威尔高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惠州威尔高与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分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HETO22300001820240800000024BZ03)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2、担保的最高本金金额:10,000 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亿元整)
3、保证范围:在“债权人”为“债务人”办理贷款业务的情况下,包括“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债权人”偿还和支付的下述所有债务:1.贷款本金、2.利息(包括但不限于法定利息、约定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以及“债务人”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无论该项支付是在贷款到期日应付或在其它情况下成为应付)。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本次担保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积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提供担保后,惠州威尔高已签署担保总金额为10,000 万元人民币,该担保全部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6.95%。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的单位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不存在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六、对外担保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因威尔高的生产经营资金的需要,通过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对其提供支持,有利于公司的发展。公司对威尔高的债务偿还能力有充分的了解,财务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七、备查文件目录
1 、HETO22300001820240800000024BZ03《保证合同》;
2 、HETO22300001820240800000024《借款合同(出口卖方信贷)》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