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高: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情况: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 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6 年4 月28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下午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5 月19 日(星期二)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5 月19 日上午9:15 至下午15:00 期间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江西省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永锦大道1 号公司 会议室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邓艳群女士
7、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8、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5 月12 日。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2 人,代表股份83,042,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1.654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 人,代表股份82,844,62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61.50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 人,代表股份197,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66%。
2、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会议由邓艳群董事长主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持续督导 机构代表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对 会议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经投票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83,023,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同意2,3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31%;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同意83,023,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0%; 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0053%。
同意2,32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61%;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4,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75%。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 案》
同意83,036,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31%; 反对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7%;弃权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同意2,340,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71%;反对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7%;弃权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2%。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83,021,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 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同意2,3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93%;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2%。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
同意83,021,2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48%; 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5%。
同意2,32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093%;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6,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642%。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3,023,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75%; 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77%;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8%。
同意2,32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031%;反对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64%;弃权4,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05%。
过。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陈曦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同意83,022,0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758%;
反对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0%;弃权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52%。
同意2,32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434%;反对1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33%;弃权4,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宋幸幸、童匆聪
3、结论性意见: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也符合现 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或列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会议形成的《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 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5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