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高: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7 月15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6 年7 月1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通 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首 次公开披露前6 个月内(即2026 年1 月16 日至2026 年7 月16 日,以下简称“自 查期间”)买卖本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 具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
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激励计划自查期间,核 查对象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已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严格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经核查,在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六个月内,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激励计 划有关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买卖的行为或泄露本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 合《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7 月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