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尔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6-10-09  威尔高(301251)公司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 年10 月8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 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发表核实意 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 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 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均与 公司存在聘用或劳动关系,不包括独立董事。

3、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与公司2026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批准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资格相符。

4、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规定

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 股票的条件。

5、公司和预留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 象名单,同意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确定为2026 年10 月8 日,以23.76 元/股的 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3 名激励对象授予41.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特此公告。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10 月8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