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监事会决议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22日通过口头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兆庆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增加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增加2023年度公司和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增加预计额度后,公司预计2023年度和关联方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额度共计1,700万元(向大连尼维斯销售商品)。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