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19,411,654.0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92,258.48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0,009,225.8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762,606.25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7,088,461.2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088,461.27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拟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25%。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
计转增股本36,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16,000,000股,本次不送红股。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三、相关审议程序及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状况、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及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未来业务发展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四、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