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同星科技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的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20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1.48元,共计募集资金62,96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4,509.12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8,450.88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434.6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6,016.28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20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 目 | 序号 | 金 额 |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A | 56,016.28 | |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B1 | |
利息收入净额 | B2 | ||
本期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C1 | 16,834.32 |
利息收入净额 | C2 | 742.36 | |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 项目投入 | D1=B1+C1 | 16,834.32 |
利息收入净额 | D2=B2+C2 | 742.36 | |
应结余募集资金 | E=A-D1+D2 | 39,924.32 | |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 F | 39,924.32 | |
差异 | G=E-F | 0.00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余额 | 备 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县支行 | 19525201046668885 | 193,963,662.23 |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新昌支行 | 3306040160000771750 | 90,025,402.35 |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1000336729483 | 115,023,680.48 |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昌支行 | 350682940981 | 215,901.15 |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嵊州支行 | 575902533210258 | 14,542.44 |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 |
合 计 | 399,243,188.65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度编制单位: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56,016.2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834.32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6,834.32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 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 投资总额 (1) | 本年度 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 累计投入金额 (2) | 截至期末 投资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 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 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1.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化项目 | 否 | 13,789.23 | 13,789.23 | 5,350.32 | 5,350.32 | 38.80 | 2025年5月 | — | — | 否 | |
2.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产业化项目 | 否 | 10,284.06 | 10,284.06 | 1,399.89 | 1,399.89 | 13.61 | 2025年5月 | — | — | 否 | |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858.66 | 4,858.66 | 1,984.11 | 1,984.11 | 40.84 | 2025年5月 | — | —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 小计 | — | 28,931.95 | 28,931.95 | 8,734.32 | 8,734.32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1.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1.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8,100.00 | 8,100.00 | 8,100.00 | 8,1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 — | — |
2.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18,984.33 | 18,984.33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 | 27,084.33 | 27,084.33 | 8,100.00 | 8,100.00 | — | — | — | — | — |
合 计 | - | 56,016.28 | 56,016.28 | 16,834.32 | 16,834.32 | —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56,016.28万元,扣除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27,084.33万元。 1. 公司2023年6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8,1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已于2023年7月24日支付完毕。 2.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尚有超募资金18,984.33万元(不含利息)未明确用途。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2023年6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4,340.43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上述募集资金于2023年9月完成置换。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公司2023年6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5,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2. 本期超额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经2023年6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7月18日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1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项目中“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等情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改变实施地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等情形,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未发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同星科技在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李秋实 傅毅清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