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9日通过口头、电话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良灿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其中,张天泓、吕滨、徐俊、张绍志以通讯方式出席),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保荐代表人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