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15  同星科技(301252)公司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罗小琴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罗小琴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罗小琴女士具备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5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罗小琴女士,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01年至2006年任昆山佑兴科技有限公司体系工程师;2006年至2010年任昆山好孩子集团高级体系审核员;2010年至2012年任昆山同致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者代表;2012年至2016年任昆山龙筠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运营副总;2016年至2024年10月任杭州德凯认证有限公司国家审核员。

截至本次公告日,罗小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罗小琴女士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罗小琴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