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星科技: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全体监事一致同意,本次会议已豁免通知期限,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14日通过口头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吴兆庆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确定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4 年11月15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153名激励对象183.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68元/股。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