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关于对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
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3〕第245号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3日至7月4日,你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
146.57%,与同期创业板综指偏离度较高。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7月3日,公司在本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以下简称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称“公司正密切关注机器人等精密减速器市场的发展”。
(1)请补充说明公司各类产品在下游行业的应用情况,公司在行业内的竞争优劣势,公司近三年向各类行业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等。
(2)请补充说明公司密切关注机器人等精密减速器市场发展的具体体现,公司是否已研发生产应用于前述行业的产品,如是,请补充说明前述产品已经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在手订单,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如否,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2.公司前期公告显示,公司曾向北京冬奥会提供配套减速机产品。7月3日,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称“公司积极关注杭州亚运会的相关项目建设”。
(1)请补充说明公司向北京冬奥会提供配套减速机产品实现的销售收入,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2)请补充说明公司关注杭州亚运会项目建设的具体体现,是否已获得杭州亚运会相关采购订单,如是,请补充说明订单金额,对公司当期业绩的具体影响;如否,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 6月21日,公司在互动易回复投资者称“公司产品在新能源上下游行业均有所应用,如比亚迪、宁德时代等知名企业”。请补充说明公司产品在新能源上下游行业应用的具体体现,公司与比亚迪、宁德时代等企业的合作方式,公司近三年向前述企业实现的销售收入及在手订单,相关业务对公司业绩是否具有重大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4.请结合市场整体情况、行业状况、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以及同行业上市公司股价走势等,说明公司近期生产经营等基本面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并分析说明公司近期股价涨幅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充分提示风险。
5.请补充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5%以上股东、公司董监高人员等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3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6.请说明公司近期接受媒体采访、机构和投资者调研、回复投资者咨询等情况。
7.请核实说明公司是否存在应披露未披露的信息,是否存在筹划中的重大事项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大幅波动的其他事项。
8.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7月7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浙江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