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12  通力科技(301255)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55 证券简称:通力科技 公告编号:2024-008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六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韩江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就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邓效忠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邓效忠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职务和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鉴于邓效忠先生辞职将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邓效忠先生的辞职申请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新任独立董事就职前,邓效忠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邓效忠先生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6年11月13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效忠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邓效忠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邓效忠先生任职期间所做出的努力和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韩江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韩江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调整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调整,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如独立董事候选人韩江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为公司董事,同时鉴于原非独立董事项建设辞职,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项纯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如项纯坚先生经股东大会审议当选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则董事会同意补选韩江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和战略委员会委员,补选项纯坚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提名委员会:

调整前:邓效忠(主任委员)、项献忠、金国达

调整后:韩江(主任委员)、项献忠、金国达

审计委员会:

调整前:金国达(主任委员)、陈荣华、邓效忠

调整后:金国达(主任委员)、陈荣华、韩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调整前:金国达(主任委员)、项献忠、邓效忠

调整后:金国达(主任委员)、项献忠、韩江战略委员会:

调整前:项献忠(主任委员)、邓效忠、项建设调整后:项献忠(主任委员)、韩江、项纯坚特此公告。

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11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韩江先生,1963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博士生导师。1984年7月至1988年5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系助理研究员;1988年5月至1999年12月,历任合肥工业大学CIMS研究所副研究员、副所长;1999年12月至2003年8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CIMS研究所研究员、所长;2003年8月至2008年1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副院长;2008年1月至2012年3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12年3月至2016年2月,任合肥工业大学副秘书长;2016年2月至2020年6月,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党委书记;2020年6月至今,任合肥工业大学机械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截至本公告日,韩江先生未持有公司任何股份。韩江先生与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