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力科技: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投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力科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通力科技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05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7.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29,34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0,693,623.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8,646,376.06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12月16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137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投资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以及经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并使用超募资金和自有资金投资新项目的议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总投资额 | 原计划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调整后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1 |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20,478.13 | 20,478.13 | 10,478.13 |
2 |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 5,041.20 | 5,041.20 | 5,041.20 |
3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 | 9,000.00 | 9,000.00 |
4 | 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 - | 0 | 31,461.99 |
合计 | 34,519.33 | 34,519.33 | 55,981.32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截至2025年2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及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募投项目 | 备注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9246201040666669 | 547.96 |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本次结项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瑞安支行 | 577904089310908 | 1,312.61 |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 本次延期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9246201040026666 | 1.35 | 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安飞云支行 | 1203281619200148516 | 171.92 | 通力智能装备(杭州)有限公司高端传动装备智造项目 |
专户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募投项目 | 备注 |
合计 | 2,033.84 |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不包含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涉及银行账号577904089310908下的现金管理余额1,300.00万元,银行账号19246201040026666下的现金管理余额8,388.77万元,银行账号1203281619200148516下的现金管理余额2,000.00万元。
三、本次拟结项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一)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该项目是对公司现有生产工厂进行技术升级改造,主要包括引进自动化生产设备与智能化生产管理系统、优化生产工艺流程等。项目实施后将提升公司的生产自动化水平与智能化程度、有效提高产品生产效率,同时为公司每年新增5万台通用减速机与工业齿轮箱的生产能力。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强化主营业务、增强市场竞争力,从而更好地满足不断增长的市场需求、持续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根据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将该募投项目结项。截至2025年2月13日,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 | 累计投入金额(2)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1)-(2) | 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减手续费的净额(4) | 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5) | 节余金额(6)=(3)+(4)-(5) | 节余资金占比(%) |
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 | 10,478.13 | 10,194.64 | 283.49 | 264.47 | 547.96 | 0 | 0 |
合计 | 10,478.13 | 10,194.64 | 283.49 | 264.47 | 547.96 | 0 | 0 |
注: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减手续费的净额为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实际转出金额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
(二)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节余情况
1、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严谨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质量的前提下,从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降低采购成本,加强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地降低项目实施费用。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入。
3、在本次拟结项的募投项目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及保证金支付完成后,该募投项目节余资金为0,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后,公司将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亦将予以终止。
四、本次拟延期募投项目的情况
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经审慎分析和认真研究,为了维护全体股东和公司的利益,公司决定将“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截至2025年2月13日,本次延期的募投项目的资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投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 累计已投入金额 | 投资进度 | 调整前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 | 5,041.20 | 2,539.51 | 50.38% | 2024年12月31日 | 2026年12月31日 |
(一)募投项目延期原因
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推进项目建设施工相关工作,截至目前“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已按计划完成部分项目工作,但由于受到外部经济环境、行业景气度变化及研发投入持续性等客观因素的影响,公司为适应这些变化,依据中长期发展战略,采取了审慎投资策略,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并逐步进行项目布局。这导致部分设备尚未完成安装与调试,“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的投资进度减缓。因此,公司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的关键要素不变的情况下,将“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募投项目延期的影响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
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改变公司既定市场战略。公司将加强对项目建设进度的监督,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予以结项;另外,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结合目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将“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董事会同意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2月13日,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予以结项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时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和延期事宜。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国投证券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公司“新增年产5万台工业减速机智能工厂技改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
用状态,公司将该募投项目结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规范性要求。本次公司“研发中心升级技改项目”延期事项,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通力科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通力传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翟平平 | 甘强科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