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30  普蕊斯(30125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2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2,298,59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7697%)的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泰睿”)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以大宗交易方式或/及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4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709,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2.8028%)。

股东新疆泰睿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由昭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超过5%。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新疆泰睿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新疆泰睿于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5月29日期间,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348%。同时,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影响,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975,000股于2022 年10月28日上市流通,观由昭泰的持股比例被动降低0.1931%,新疆泰睿的持股比例被动降低0.0613%。受上述事项影响,新疆泰睿与其一致行动人观由昭泰合计持有的公司股份比例变动超过1%。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新疆石河子开发区北四东路37号3-84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南江路1856号基金小镇1号楼104室-17
权益变动时间2022年10月28日至2023年5月29日
股票简称普蕊斯股票代码301257
变动类型增加□ 减少?一致行动人有?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 股、B 股等)减持股数(股)减持比例(%)
A 股570,0000.9348
A 股--被动降低0.2543
合 计570,0001.1891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因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3. 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万股)占总股本比例(%)
新疆 泰睿合计持有股份229.85903.8310172.85902.83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172.85902.8349
有限售条件股份229.85903.831000
观由 昭泰合计持有股份724.500012.0750724.500011.881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724.500011.8819
有限售条件股份724.500012.075000
合计 持有股份数合计持有股份954.359015.9060897.359014.716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00897.359014.7168
有限售条件股份954.359015.906000
注:本次变动前(2022年5月17日)总股本为60,000,000股,期间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故本次变动后(2023年5月29日)总股本为60,975,000股。
4. 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行已作出的承诺、意向、计划是? 否□ 公司于2023年5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8),新疆泰睿此次减持公司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与此前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情形。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情况是□ 否?
5. 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是否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的股份是□ 否?
6.表决权让渡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7.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进一步说明(不适用)
8.备查文件
1.新疆泰睿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的告知函》;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3年5月3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