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1257 证券简称:普蕊斯 公告编号:2023-039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持股比例变动超过1%
暨权益变动达到5%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系由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东减持的原因,致使公司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一致行动人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00%,合计持股比例变为10.9059%。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减持,未触及要约收购,亦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泰睿”)与其一致行动人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观由昭泰”)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新疆泰睿与观由昭泰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观由昭泰于2023年6月26日至2023年7月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964,7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5821%。
同时,根据新疆泰睿与观由昭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获悉自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6日,新疆泰睿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
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709,0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2.8028%,观由昭泰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184,70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9429%,同时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影响,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使新疆泰睿及其一致行动人观由昭泰持股比例分别被动稀释
0.0613%及0.1931%,上述原因使得新疆泰睿及其一致行动人观由昭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合计减少达到5.00%。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7月6日,合计持股5%以上股东新疆泰睿与其一致行动人观由昭泰共减持公司股份2,893,700股,减持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
4.7457%,同时因公司实施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影响,新疆泰睿及其一致行动人观由昭泰持股比例合计被动稀释0.2543%。本次权益变动后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649,890股,占当前公司总股本的10.9059%,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变动方式 | 变动时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被动稀释 | 2022年10月28日 | 被动减持 | - | 0.0613% |
大宗交易 | 2023年5月25日至2023年6月13日 | 62.09 | 1,709,000 | 2.8028% | |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被动稀释 | 2022年10月28日 | 被动减持 | - | 0.1931% |
大宗交易 | 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7月6日 | 57.46 | 1,184,700 | 1.9429% | |
合计 | 2,893,700 | 5.0001% |
注:①本次减持股份来源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②均价保留两位小数;③2022年10月28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前)公司总股本为60,000,000股;从股东减持计划开始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60,975,00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持有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持有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新疆泰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2,298,590 | 3.8310 | 589,590 | 0.966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589,590 | 0.966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98,590 | 3.8310 | 0 | 0 | |
上海观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观由昭泰(嘉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合计持有股份 | 7,245,000 | 12.0750 | 6,060,300 | 9.9390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6,060,300 | 9.939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7,245,000 | 12.0750 | 0 | 0 | |
合计 | 合计持有股份 | 9,543,590 | 15.9060 | 6,649,890 | 10.905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6,649,890 | 10.9059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9,543,590 | 15.9060 | 0 | 0 |
注:本公告中若出现合计数的尾数与各分项数字之和的尾数不一致的情况,系由四
舍五入的原因所引起。
三、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1、新疆泰睿已完成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以下简称“《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新疆泰睿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投资期限已满60个月以上,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再受比例限制。
观由昭泰已完成向基金业协会申请适用《创投减持特别规定》,并已申请成功且通过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根据《创投减持特别规定》,观由昭泰作为符合创投减持特别规定的创业投资基金,适用“投资期限已满36个月以上但不满48个月的,60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和/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和/或2%。”
2、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的特别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创业投资基金股东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并按规定编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时所作出的承诺,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其此前所作承诺的情形。
5、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存在通过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赖春宝先生通过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前后赖春宝先生通过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化。
6、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陈勇先生间接控制的企业,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陈勇先生已于2023年3月16日离任。本次减持事项不涉及陈勇先生通过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减持前后陈勇先生通过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会发生变化。
7、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8、截至本公告日,观由昭泰的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其减持计划后续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新疆泰睿及观由昭泰出具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