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9月1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4年9月3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参与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马宇平、覃德勇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宇平先生召集并主持,董事会秘书赖小龙先生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对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拟解除限售的59名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