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鉴于公司将实施回购注销事项,公司拟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发布了《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1人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对上述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5,460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
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9,508,000股变更为79,502,540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79,508,000元变更为人民币79,502,540元。上述注册资本变更以《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于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为前提。
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拟将《公司章程》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改。
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0.8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950.254万元。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950.80万股,每股壹元,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7,950.254万股,每股壹元,公司发行的所有股份均为普通股。 |
注: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通过,并且以《关于回购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审议通过为前提,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指定专人办理相关的工商变更、章程备案事项。本次变更的内容和相关章程条款的修订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备案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4年10月)。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