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蕊斯: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6-08-29  普蕊斯(301257)公司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于2026 年8 月27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及通讯相结合的形式 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26 年8 月17 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 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参与会议的董事9 人,其中董事马林、马 宇平、史占中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赖春宝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 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的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对报告出具了书面的确认意见。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2026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半年度严格按照《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 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使用和 管理募集资金,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 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 《202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普蕊斯(上海)医药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8 月29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