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16  富士莱(301258)公司公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独立意见

经审查,我们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资金状况良好,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开展的情形下,适度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投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能够加强投资风险管理和控制,有效保障资产安全。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陈 忠:________________

涂家生:________________

金春卿:________________

日期:2023 年 6 月 15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