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莱: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证券代码:301258证券简称:富士莱公告编号:2026-010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特别提示:
持有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份20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2258%)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卞爱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564%)。
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0.3951%)的董事陆建刚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87,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988%)。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卞爱进先生及董事陆建刚先生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卞爱进先生及董事陆建刚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序号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职务 | 持有数量(股) | 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比例 |
| 1 | 卞爱进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200,000 | 0.2258% |
| 2 | 陆建刚 | 职工代表董事 | 350,000 | 0.3951% |
注:截至目前,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股份3,080,000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减持计划相关内容
1、拟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拟减持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持有的股份。
3、拟减持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卞爱进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564%。
(2)陆建刚先生拟减持本公司股份87,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988%。
若计划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变动事项,将对上述减持数量做相应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
5、减持期间: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7月16日)。在上述减持期间,如遇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则不得减持。
6、减持价格: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前提下,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二)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三)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的相关承诺如
下:
| 承诺类型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 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 | 卞爱进、陆建刚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2、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苏州市富士莱技术服务发展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3、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4、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的,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本条为附生效条件的承诺事项,截至2022年5月25日,发行人股价存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的情形,触发了该条关于股份锁定延期的生效条件,鉴于此,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限由原来的12个月自动延长至18个月(2023年9月28日)。】5、上述锁定期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若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则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6、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的其他相关规定。7、本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主观原因而放弃履行此承诺。 |
| 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 卞爱进、陆建刚 | 1、对于本次发行前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本人将严格遵守已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安排的承诺,在锁定期内,不出售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2、本人在锁定期(包括延长的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根据自身需要审慎减持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3、本人拟减持股份时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股份减持相关事项有其他规定的,本人将严格遵守该等规定,并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4、如本人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而获得收入的,所得收入归发行人所有。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主体严格履行相关承诺,本次拟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减持主体后续将继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及如何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未来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存在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能够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2、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在本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计划减持公司股份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