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4-04  艾布鲁(301259)公司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2月1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2年12月30日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钟儒波、持股5%以上股东游建军的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上述授信总额及担保事项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在此额度内由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银行借贷。

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二、 担保的进展情况

2023年3月3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口支行

2、被担保人: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3、保证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债权金额:人民币贰亿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根据约定属于本合同担保的主债权的,保证人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本金(包括贵金属租借债权本金及其按贵金属租借合同的约定折算而成的人民币金额)、利息、贵金属租借费与个性化服务费、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贵金属租借重量溢短费、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因贵金属价格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贵金属租借合同借出方根据主合同约定行使相应权利所产生的交易费等费用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7 、保证期间:若主合同为借款合问或贵金属租借合同,则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或贵金属租借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债权人根据主合同之约定宣布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借款或贵金属租借提前到期日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银行承兑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对外承付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开立担保协议,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履行担保义务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信用证开证协议/合同,则保证期间为自债权人支付信用证项下款项之次日起三年;若主合同为其他融资文件的,则保证期间自主合同确定的债权到期或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三年。

8、生效条件:本合同自债权人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保证人盖章之日起生效。

三、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38,400.00万元,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4.05%;实际已发生的对外担保总额为6,800.00万元,其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43%。前述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的情况。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诉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金额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最高额保证合同》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4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