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6-06  艾布鲁(301259)公司公告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布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艾布鲁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5号)核准,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51,700,000.00元,扣除承销保荐费(不含税)41,637,735.85元和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18,476,483.7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491,585,780.37元。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2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4月2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CAC证验字[2022]003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人、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上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如下: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
1土壤修复药剂与污水处理一体化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13,579.9113,527.91
2研发设计中心升级建设项目5,952.605,952.60
3营销服务与技术支持网络建设项目3,353.323,353.32
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12,000.0012,000.00
合计34,885.8334,833.83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9,158.5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324.75万元。截至本核查报告披露之日,公司已使用超募资金11,262.52万元,剩余超募资金3,062.23万元。

2022年5月1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4,00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6月6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以上事项。

2022年7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项目的议案》。并于2022年7月21日经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7,262.52万元用于投资洞口县毓兰镇等9个建制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项目,并同意将使用其中5,000.00万元实缴全资子公司洞口艾布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项目资金将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分期分批进行投入,预计短期内仍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合理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经营情况,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同时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158.58万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人民币14,324.75万元,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3,091.9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062.23万元,利息29.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1.58%,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二)公司关于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的相关说明和承诺

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承诺:

1、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2、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三)审议程序情况

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利息3,091.94万元(其中超募资金3,062.23万元,利息29.71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1.58%。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布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及资金使用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艾布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四、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安排

1、现金管理目的

为提高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及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品种

(1)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把控风险,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个月的中低风险、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信托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基金、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以及其他根据公司内部决策程序批准的理财对象及理财方式,但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2)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产品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25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通知存款等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安全性高的产品;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对于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投资,上述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3、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及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元(含本数)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存使用。

4、现金管理决策及实施

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1)尽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不得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股票及其衍生品和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理财产品等;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4)独立董事、监事会可以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发行人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况下,本着审慎原则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司内部履行的决策程序

2023年6月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2,500万元(含本数)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艾布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已经上市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保荐人对艾布鲁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冰何勇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