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董事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8-25  艾布鲁(301259)公司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4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其中董事钟儒波、董事游建军、独立董事鲁亮升、独立董事阳秋林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钟儒波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3年上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5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该项议案获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