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9月30日下午(星期一)14:30
2、会议召开形式:公司在现场会议的基础上结合视频会议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天心区芙蓉南路一段979号天城商业广场8栋17层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4、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9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钟儒波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2人,代表股份84,130,100股,占公司有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决权股份总数的53.929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81,631,9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2.328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8人,代表股份2,498,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14%。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2,498,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1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8人,代表股份2,498,1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014%。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其中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线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4,09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65%;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64%;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2,461,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349%;反对3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249%;弃权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402%。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股东审议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谭闷然、雷泓然
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