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布鲁: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原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6),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富船私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船鼎元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鼎元2号”)拟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不超过0.5%。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湖南峻熙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峻熙正诚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正诚2号”)拟于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其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7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不超过0.5%。
公司于2024年7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正诚2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585,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51%,本次权益变动后,正诚2号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7,799,900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鼎元2号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23,7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53%,本次权益变动后,鼎元2号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减少至7,799,958股,持股比例下降至4.99997%,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2024年10月9日,公司收到鼎元2号和正诚2号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份减持来源:协议转让受让股份
2、股东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鼎元2号 | 集中竞价 | 2024年7月12日-2024年10月8日 | 31.612 | 575,192 | 0.3687 |
正诚2号 | 集中竞价 | 2024年7月10日-2024年10月8日 | 22.819 | 746,000 | 0.4782 |
合计 | 1,321,192 | 0.8469 |
3、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鼎元2号 | 合计持有股份 | 7,823,750 | 5.0152 | 7,248,558 | 4.646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823,750 | 5.0152 | 7,248,558 | 4.6465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
正诚2号 | 合计持有股份 | 8,385,000 | 5.3750 | 7,639,000 | 4.896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8,385,000 | 5.3750 | 7,639,000 | 4.8968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0 | 0 | 0 |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东本次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或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及减持相关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4、截至本公告日,以上股东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减持股份计划拟减持股份数量,不存在违反前期已披露承诺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鼎元2号及正诚2号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艾布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