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3日披露《关于董事会秘书任期届满离任及指定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6),在公司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财务总监徐友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代行时间不超过三个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友涛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已满三个月。
徐友涛先生已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最近一期组织开展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通过了董事会秘书任职前考试,待徐友涛先生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公司将及时履行聘任程序并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第
4.2.5条规定,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因此,自本公告披露日起,由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公司将待徐友涛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后,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选聘工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长陈寅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19-89805880传真:0519-89800520邮箱:ir@globetools.com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车事业部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