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查股网  2024-07-03  格力博(301260)公司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取得的超募资金、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含本数)。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人民币18.00元/股(含)计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555,556股至11,111,111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4%至2.27%,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9),以及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4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进展公告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完成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开立、银行第三方资金存管等回购前相关手续。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