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博: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查股网  2024-09-13  格力博(301260)公司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公告实施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内部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相关内容如下:

一、公示情况

1.公示内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2.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张贴。

4.反馈方式:公示期间,公司(含子公司)员工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以及现场沟通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相关情况,公司监事会将作出适当记录。

5.公示结果: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核查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对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的身份证件、激励对象与公司(含子公司)签订的劳动/聘用/劳务合同、激励对象于公司(含子公司)的任职情况等相关信息进行核查。

三、核查意见

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激励对象相关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致人重大误解之处。

2.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3.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符合《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9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