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产生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一、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选举情况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于2023年12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一致同意选举付永晟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其他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付永晟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
二、备查文件
2023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 会2023年12月15日
附件: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付永晟先生: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曾就职于陕西华安铸铁型材有限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曾就职于河北达兴亚型材铸造有限公司,担任技术部部长;历任河北恒工机械装备科技有限公司计划部部长、技术研发部副经理;2020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技术研发部副经理。
截至目前,付永晟先生通过公司股东天津恒泰瑞诚企业管理咨询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5000万股,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为0.0284%;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