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对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精密”、“公司”)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薛艳伟、宋云涛
(三)协办人:于鹏
(四)培训时间:2023年12月12日
(五)培训地点:恒工精密会议室
(六)培训人员:薛艳伟、于鹏
(七)培训对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相关人员
(八)培训内容:本次培训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修订)》等规则要求,重点向培训对象介绍了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职责、内幕交易、关联交易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规定,并辅以案例说明的形式,加深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相关法律法规、信息披露要求的理解。
二、上市公司的配合情况
保荐机构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工作过程中,公司积极予以配合,保证了培训工作的有序进行,达到了良好效果。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保荐机构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的有关要求,对恒工精密进行了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
中信证券认为:通过本次培训,恒工精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人员加深了对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持续督导期间相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的了解和认识,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信息披露要求和规范运作等有了更全面的了解。本次持续督导培训总体上提高了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人员的规范运作意识及对资本市场的理解,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薛艳伟宋云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