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查股网  2024-01-05  恒工精密(301261)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261 证券简称:恒工精密 公告编号:2023-043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1,11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01%,解除限售股东户数共6,959户,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号)同意注册,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1,972,549股,并于2023年7月1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65,917,647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为87,890,196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68,098,39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77.4812%,无限售条件流通股数量为19,791,798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2.5188%。

本次拟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限售期为自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数量为1,116,253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1.2701%,该部分限售股将于2024年1月10日起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形成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

增发、回购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变动的情形。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份属于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1,116,253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4%,约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5.08%。”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没有做出其他关于股份限售的承诺。

截止本公告日,持有公司网下配售限售股的股东在限售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2024年1月10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1,116,25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2701%;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户数共计6,959户;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所持限售股份总数限售股份数量占总股本比例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剩余限售股数量备注
1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1,116,2531.2701%1,116,2530-

相关说明: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均为网下配售对象,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形;

5、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未发现有间接持股并做出除规定之外限售承诺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解除限售后,公司股份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本次变动前本次变动本次变动后
股份数量(股)占比(%)股份数量(增+/减-)(股)股份数量(股)占比(%)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流通股68,098,39877.48-1,116,25366,982,14576.21
高管锁定股00.00000.00
首发后限售股1,116,2531.27-1,116,25300.00
首发前限售股65,917,64775.00065,917,64775.00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1,064,4981.2101,064,4981.21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9,791,79822.521,116,25320,908,05123.79
三、总股本87,890,196100.00087,890,196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五、保荐人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以及股东承诺的内容;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做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2、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3、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