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工精密: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鉴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经使用完毕,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61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新股21,972,549股,发行价格为36.9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10,787,058.10元,扣除本次支付的含税的承销费人民币71,333,045.37元,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人民币739,454,012.73元,前期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不含税的保荐费为人民币849,056.60元,减除其他与发行直接相关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1,930,143.10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20,712,532.5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于2023年7月3日出具了《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1232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恒工装备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工科技”)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本次
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安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其中,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复兴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营业部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分别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代为签署;账号13050164790800002162和13050164790800002174的募集资金专户由公司、恒工科技、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安支行没有独立对外签署协议的权利,由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行代为签署。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各方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上述监管协议约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为了加强银行账户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成本,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毕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及存续情况如下: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用途 | 账户状态 |
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安支行 | 13050164790800002162 |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 | 存续 |
2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安支行 | 101934341331 | 流体装备核心部件扩产项目 | 存续 |
3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复兴支行 | 134663000013000174109 |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存续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邯郸分行营业部 | 8111801011601105239 | 偿还有息负债 | 注销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 | 516901204010555 | 补充流动资金 | 注销 |
6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安支行 | 101214565713 | - | 注销 |
序号 | 开户银行 | 账号 | 用途 | 账户状态 |
7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安支行 | 13050164790800002174 | 流体装备零部件制造项目 | 存续 |
注:序号7募集资金专户设立主体为恒工科技。
鉴于上述序号4、5的募集资金专户内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序号6募集资金专户设立用途为计划存储超募资金,实际并未启用,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公司与相关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为上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也相应终止。
四、备查文件
银行销户证明。
特此公告。
河北恒工精密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4年1月22日